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記者 王瑞欣 報道)深耕小網格,守護大平安。20世紀60年代初,浙江諸暨楓橋通過發動和依靠群眾,就地化解矛盾,堅持矛盾不上交,實現了“捕人少,治安好”,“楓橋經驗”由此誕生。半個多世紀過去了,“楓橋經驗”有了更豐富的新時代內涵:從單純的化解矛盾糾紛、維護治安穩定,如今拓展到防范化解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等各領域安全風險,成為創新基層社會治理、促進社會平安和諧的重要“法寶”。
記者了解到,近年來,青海省司法廳從維護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高度抓司法所建設,通過“楓橋式”星級司法所創建、線上月通報“雙輪驅動”同向發力,推動司法所工作高質量發展,筑牢了維穩之基、法治之根,鉚足了司法行政事業發展后勁。截至2023年底,青海已成功創建“楓橋式”五星級司法所110個,創建率27%。
“樓上經常半夜喝酒跳舞,嚴重影響我和家人休息。”“我們盡量早早結束,不會影響你們休息。”在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爾木市金峰路街道昆侖北路社區矛盾調解室內,社區負責人與社區綜合治理專干正忙著調解因鄰里糾紛而產生的矛盾。作為社區調解委員會的工作人員,他們利用專業知識和調解經驗,耐心細致地說服教育和勸導當事人。最終,當事人認識到錯誤,向樓下鄰居道歉,雙方握手言和,矛盾得到解決。時間拉回到2022年3月,青海省司法廳出臺創建“楓橋式”星級司法所的意見,確立了創建思路,明確了創建目標,細化了創建標準,并首次引入退出機制,被命名的“楓橋式”五星級司法所年復查復核不合格的,將予以摘牌。
“我們聚焦創建工作共性問題和個性問題,不搞‘一刀切’,推行‘一市一州一策’,提供精準個性化服務,努力為基層解難題,形成上下聯動、同向發力的工作格局。”青海省司法廳相關負責人表示。
為高標準打造“楓橋式”五星級司法所,實現從外到內的“蝶變”,各司法所外觀標識統一規范醒目,所容所貌煥然一新,基礎設施進一步規范,所長室、辦公室、社區矯正室、檔案室等功能室一應俱全,“一站式”矛盾糾紛調解中心、公共法律服務站全部設立,F如今,每個“楓橋式”五星級司法所都可謂是叫得響、傳得開、立得住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