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案例簡介
2023年3月,杭州企業法人Z先生因資金鏈緊張,被短視頻“專業法律維權,幫助全額退保”廣告吸引,遂向某“法律咨詢”公司進行了解,該公司工作人員W經理承諾將會為Z先生追回30萬元保費。Z先生心動地立即與該公司簽訂了合同,但并未注意到合同第七條寫著“費用索回成功收取30%服務費,不成功收取10%服務費”。同時,W經理為避免保險公司“騷擾”Z先生,“特意”幫助其辦理了新的手機卡。因此,當W經理偽造錄音、冒用Z先生身份向保險公司施壓要求全額退保,而保險公司風控部及業務人員多次致電Z先生想要告知其風險的時候,只能聽到電話里傳來的機械音“您撥打的用戶暫時無法接通……”而最終,Z先生的保單因為退保僅返回了9萬元。
4月的某個深夜,Z先生因為胃癌突發嚴重胃痛,想要通過保險公司的“綠通”權益進入某三甲醫院進行治療時,才想起來自己的保單已經退保了。后來保險公司業務人員告訴Z先生說“如果你的保單沒有退保,你就可以申請50萬元的理賠金,而且當初退保時的保單現金價值是10萬元”,Z先生這才明白自己上當受騙,不僅失去了保險保障,還平白無故損失了1萬元的“服務費”,而更嚴重的是,Z先生的身份信息被倒賣,還涉及了3起網貸詐騙,個人征信出現5條不良記錄,Z先生這時才看到,他原來的手機號里,積壓著保險公司的17條未讀預警短信,Z先生悔得腸子都青了!
二、案例分析
消費者的知情權,是指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后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本案例中,W經理忽悠Z先生辦理新手機卡的行為,就是剝奪了Z先生的知情權。因為Z先生更換手機卡后,無法收到保險公司風控部門及業務人員的提示電話及短信,再加上W經理的刻意隱瞞,導致Z先生無法明確了解到保險保障相關內容及現金價值條款等信息,從而讓自己付出了嚴重的代價:①直接損失21萬元;②突發疾病無保險覆蓋;③信息被泄露導致涉及網貸詐騙和個人征信記錄不良。
三、消費風險提示
事前防御:保險消費者若對保險產品有疑問,可以通過保險公司官網、官微、官方程序、保險公司服務人員以及前往保險公司網點進行咨詢、了解。
事中識別:當我們遇到“全額退保”此類事件時,一定要識別5個危險信號:①抵押證件;②引導說謊;③收取定金;④遠程操控;⑤隔離溝通。
事后救濟:若不幸受騙,需通過保存通話錄音、聊天記錄截屏、資金流水追蹤三步法留存證據,向公安機關報案,還可以撥打12378銀行保險消費者投訴維權熱線進行維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