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江源新聞客戶端訊 4月29日,記者從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自2025年5月1日起,全省失業保險金標準由每人每月1692元上調至1872元,每月增加180元,增幅10.6%。
為進一步提高失業人員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省財政廳于日前印發《關于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此次調整范圍涵蓋參加失業保險并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條件的城鎮企事業單位失業人員。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將持續優化經辦服務,做好新舊標準銜接,確保失業保險金按新標準及時足額發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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