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印發《青海省加快打造全國乃至國際生態文明高地總體規劃》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青海省加快打造全國乃至國際生態文明高地總體規劃》全文如下。
青海省加快打造全國乃至國際生態文明高地總體規劃
目 錄
前 言
第一章 生態文明建設邁上新臺階,開啟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現代化建設新征程
第一節 生態文明建設取得歷史性成就
第二節 生態環境保護任務依然艱巨
第三節 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賦予青海新使命
第二章 始終牢記“國之大者”,打造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實踐新高地
第一節 指導思想
第二節 基本原則
第三節 戰略定位
第四節 建設目標
第三章 提升生態系統穩定性,打造生態安全屏障新高地
第一節 推動形成主體功能明顯優勢互補的空間格局
第二節 加強重點生態功能區整體保護
第三節 提升生態環境保護科學化水平
第四章 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打造綠色發展新高地
第一節 增強產業“四地”引領帶動
第二節 發展綠色低碳產業
第三節 實施全面節約戰略
第五章 推進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打造國家公園示范省新高地
第一節 全力建設國家公園典范
第二節 構建自然保護地新體系
第三節 創新自然保護地管理體制
第六章 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打造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新高地
第一節 弘揚青海特色生態文化
第二節 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生活方式
第三節 深入推進環境污染防治
第四節 建設美麗宜居家園
第五節 積極應對氣候變化
第七章 提升生態系統持續性,打造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新高地
第一節 增強主要生態系統功能
第二節 統籌治山治水治城
第三節 協同工程治理和適應性管理
第八章 提升生態系統多樣性,打造生物多樣性保護新高地
第一節 優化完善生物多樣性保護空間格局
第二節 構建特有生物遺傳資源保存體系
第三節 加強生物安全管理
第九章 持續提升治理體系效能,打造生態文明制度創新新高地
第一節 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
第二節 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
第三節 提升生態環境治理能力
第四節 構建全民參與社會行動體系
第十章 規劃實施
第一節 深化學思踐悟
第二節 壓實主體責任
第三節 加大資金支持
第四節 夯實法治保障
第五節 開展對外合作
前 言
2020年8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談會上指出,要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持對歷史負責、對人民負責、對世界負責的態度,把生態文明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守護好高原的生靈草木、萬水千山,把青藏高原打造成為全國乃至國際生態文明高地。黨的二十大指出,中國式現代化是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堅持可持續發展,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像保護眼睛一樣保護自然和生態環境,堅定不移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
青海作為青藏高原重要核心區域,是黃河、長江、瀾滄江的發源地,也是國家重要的生態安全屏障,生態地位特殊而重要,生態責任重大而艱巨。加快把青藏高原打造成為全國乃至國際生態文明高地,是黨中央在新時代新征程賦予青海的重大政治責任和重要歷史使命。青海省委、省政府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青海重要講話和對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21年8月印發《中共青海省委關于加快把青藏高原打造成為全國乃至國際生態文明高地的行動方案》,部署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實踐新高地為統領,加快打造“七個新高地”。2022年5月省第十四次黨代會提出加快建設生態友好現代化新青海的奮斗目標。根據工作安排,省發展改革委組織編制了《青海省加快打造全國乃至國際生態文明高地總體規劃》,明確了今后一個時期打造生態文明高地的目標任務、重大舉措和實施路徑。
本規劃是青海打造生態文明高地的指導性規劃,是制定實施相關規劃方案、政策舉措和重大工程項目的重要依據,是指導推進全省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遵循。
第一章 生態文明建設邁上新臺階,開啟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現代化建設新征程
第一節 生態文明建設取得歷史性成就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五位一體”總體布局,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態文明建設,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生態文明建設實踐相結合、同中華優秀傳統生態文化相結合,形成了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新時代我國生態文明建設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青海生態文明建設,兩次親臨青?疾、兩次參加全國人大青海代表團審議并發表重要講話,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先后明確了“三個先行區”建設、“四個扎扎實實”重大要求、“五項重大任務”,強調青海“三個最大”省情定位、“三個更加重要”戰略地位、保護好青海生態環境是“國之大者”,提出了把青藏高原打造成為全國乃至國際生態文明高地的更高要求。
全省上下牢記習近平總書記囑托,把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堅決扛起筑牢國家生態安全屏障、確保“一江清水向東流”的重大政治責任,采取一批戰略性舉措,推進一批關鍵性改革,實施一批支撐性工程,開展一批系統性治理,取得一批標志性成果,青海生態環境保護發生歷史性、轉折性、全局性變化,高原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為全國生態文明建設作出了青海貢獻。
國家公園建設走在前列。國家公園是習近平總書記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的重大制度創新。高質量完成三江源、祁連山國家公園體制試點,有效破解“九龍治水”難題,積累了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為全國國家公園建設提供了青海方案。建立國家公園省部共建合作機制,頒布三江源國家公園條例,組建三江源國家公園研究院。國家公園示范省建設三年行動扎實推進,三江源國家公園正式設立,祁連山國家公園設園在即,青海湖國家公園獲批創建。成功舉辦首屆國家公園論壇,以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賀信為根本遵循發布《西寧共識》。國家公園占自然保護地總面積的75.7%,自然保護地面積占國土面積39.18%,以國家公園為主體、自然保護區為基礎、自然公園為補充的自然保護地新體系基本成型。
生態文明制度不斷完善。調整設立省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成立省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領導小組、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加強黨對生態文明建設的全面領導。率先出臺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總體方案、生態文明建設實施意見、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實施方案,頒布施行生態文明建設促進條例、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循環經濟促進條例、濕地保護條例等地方性法規,搭建起符合國家要求、具有青海特色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編制完成省國土空間規劃,“四級三類”國土空間規劃加快構建,“三區三線”劃定完成,“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應用實施,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產業準入負面清單建立,綠色發展空間管理體系初步構建。自然資源產權制度改革扎實推進,河湖長制、林(草)長制全面推行,探索開展“田長制”試點,市場化多元化生態補償機制加快建立,全國首批生態綜合補償試點穩步實施,排污權交易常態化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制度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不斷健全。累計創建8個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4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
生態安全屏障更加穩固。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全面推進,青藏高原生態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上升為國家戰略,青藏高原生態屏障區、黃河重點生態區、長江重點生態區保護修復重大工程全面啟動,保護“中華水塔”行動有力實施,“兩屏三區”生態安全格局持續穩固。積極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實施三江源、祁連山、青海湖流域、湟水流域和柴達木盆地等“五大生態板塊”生態保護修復,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工程范圍覆蓋全省國土面積的68%,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系統退化趨勢得到初步遏制。濕地面積穩居全國首位,每年地表水出境量超600億立方米,三江源區水源涵養量年均增幅6%以上,青海湖水體面積較十年前增加220平方公里。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森林覆蓋率達到7.5%,草原綜合植被蓋度達到57.8%,荒漠化、沙化土地呈“雙縮減”趨勢。藏羚、普氏原羚、黑頸鶴、青海湖裸鯉等珍稀野生動植物種群數量持續增加,生態系統服務功能鞏固提升。
環境綜合治理縱深推進。全方位、全地域、全過程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全省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96%以上,35個國家考核斷面水質優良比例100%,長江、黃河干流、瀾滄江水質持續保持Ⅱ類及以上、湟水河出省境斷面水質穩定保持Ⅲ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99%。高原美麗城鎮、美麗鄉村建設成效顯著,西寧“無廢城市”試點任務全面完成,海西州、玉樹州入選國家“無廢城市”建設名單,城市生活污水垃圾處理設施、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實現全覆蓋。木里礦區以及祁連山南麓青海片區生態環境綜合整治三年行動基本完成,兩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問題、黃河警示片反映問題整改進入收尾階段。出臺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實施辦法、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完善“天空地一體化”生態環境監測網絡體系,率先建成工業園區有毒有害氣體預警監測體系,環境治理現代化水平不斷提升。
綠色低碳轉型步伐加快。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建設成效明顯,西寧經濟技術開發區、海東工業園區綜合實力不斷提升,全省循環經濟產值占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60%以上,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加快構建,海南州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開工建設。產業“四地”建設蹄疾步穩,印發專項行動方案,建立常態化制度化省部共建機制,鹽湖資源綜合開發持續推進,形成“鉀、鈉、鎂、鋰、氯”五大產業集群,鉀肥產量達850萬噸。建成兩個千萬千瓦級可再生能源基地,清潔能源裝機占比、新能源裝機占比、非化石能源消耗占比全國領先,鋰電池產量占到全國三分之一,清潔電力外送13個省市。著力打造生態旅游大環線,建成一批重點生態旅游目的地和生態風景廊道,A級旅游景區達160家,大美青海、山宗水源凈土、地球第三極品牌形象更加彰顯。建成高標準農田443萬畝,化肥農藥減量增效面積300萬畝,牦牛藏羊可追溯覆蓋39個縣超600余萬頭只,有機草原監測認證面積突破1億畝,冷水魚產量占全國三分之一,認證“兩品一標”產品突破1000個,建成全國面積最大的綠色有機畜牧業生產基地。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全面啟動,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零碳產業園建設起步有力。
第二節 生態環境保護任務依然艱巨
當前,生態文明建設壓力疊加、負重前行,進入以降碳為重點戰略方向、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實現生態環境質量改善從量變到質變的關鍵時期,我省生態環境保護面臨著不少挑戰和困難。
生態安全風險增加。青藏高原氣候暖濕化趨勢愈發明顯,近60年我省氣溫增幅超過全國平均水平1.5倍,“亞洲水塔”加速液化和失衡,江河源區冰川退縮15—20%,凍土消融、積雪融化、局部濕地退化、病蟲害加劇、荒漠化等生態環境風險加大,氣象災害多發頻發,生態系統穩定性面臨新挑戰。
生態保護難度加大。生態環境穩中向好的基礎還不穩固,退化生態系統面積較大,中度以上退化草地面積占比較大,三江源地區黑土灘仍有442萬公頃,水土流失面積16.11萬平方公里,荒漠化土地面積1894.78萬公頃。隨著生態工程逐步轉向生態重度退化、生態因素復雜、立地條件較差的區域,生態保護修復治理成本上升,難度不斷增加。
環境保護任重道遠。環境污染存量問題整治難度增加,湟水流域水環境保護壓力較大,工業點源污染、農業面源污染問題并存,持久性有機污染物逐步成為治理焦點。環;A設施建設任務較重、建管不協調,點多線長面廣增加治理成本,系統投入不足,城鎮生活污水治理、農牧區環境綜合整治、流域污染綜合防治存在短板,新型污染風險顯現,城鄉人居環境質量有待提升。
綠色轉型還需加力。傳統產業占比較高,戰略性新興產業處在培育階段,能源資源總體利用水平不高,科技創新基礎和能力薄弱,產業鏈總體處于價值鏈中低端。綠水青山、冰天雪地向金山銀山轉化通道尚未有效建立,產業生態化、生態產業化有不少瓶頸,生態碳匯價值轉化難度較大。工業排放下降潛力有限,低碳產業培育發展需要較長時間,人均碳排放強度高于全國水平,節能減排降碳任務艱巨。
治理水平有待提升。自然資源資產產權、資源利用、審計督察等基礎性制度尚待健全,數字化、智能化監測預警體系有待完善,基層執法能力不足。生態環保市場機制不完善,制度建設存在碎片化、分散化現象,生態環境保護統籌聯動功能還需增強,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的集成系統性亟待提升。
第三節 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賦予青海新使命
黨的二十大強調,必須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對推動綠色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作出戰略部署,為我省加快打造生態文明高地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進入新時代,青海獨一無二的生態價值更加凸顯,“國之大者”的生態責任更加重大,蓄勢待發的生態潛力更加充沛,打造全國乃至國際生態文明高地迎來了前所未有的戰略機遇期。我們必須要搶抓機遇、應勢而為,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上展現更大作為。
堅決承擔好筑牢國家生態安全屏障的政治使命。始終牢記習近平總書記殷切囑托,立足“三個最大”省情定位和“三個更加重要”戰略地位,以對國家、對民族、對子孫后代負責的政治自覺,堅定不移當好“中華水塔”守護人,把生態保護優先作為第一責任,維護好國家生態安全,為建設美麗中國、筑牢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生態之基貢獻青海力量。
堅決承擔好推動青藏高原高質量發展的歷史使命。始終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新發展理念,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積極融入和服務新發展格局,把擴大內需戰略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結合起來,加力建設產業“四地”,加快構建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著力推進城鄉融合和區域協調發展,推動經濟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
堅決承擔好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現代化的時代使命。始終把握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內在要求,把打造生態文明高地作為實現“六個現代化新青海”奮斗目標的重要抓手,站位全局、胸懷天下、發揮優勢,下更大力氣推動建設生態友好現代化新青海,統籌產業結構調整、污染治理、生態保護、應對氣候變化,在構建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建設美麗中國上展現青海擔當。
第二章 始終牢記“國之大者”,打造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實踐新高地
第一節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青海重要講話和對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積極融入和服務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按照省第十四次黨代會部署,心懷“國之大者”,牢牢把握“三個最大”省情定位和“三個更加重要”戰略地位,以打造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實踐新高地為統領,奮力打造生態安全屏障、綠色發展、國家公園示范省、生態文明制度創新、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綜合治理、生物多樣性保護新高地,堅定不移推進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守護好高原的生靈草木、萬水千山,推動青藏高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不斷取得新成就,奮力譜寫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青海篇章,為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作出青海貢獻。
第二節 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總攬全局。把黨的全面領導貫穿于打造生態文明高地全過程、各領域,完善上下貫通、執行有力的組織體系,嚴格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對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上來。
——堅持生態優先、系統保護。充分遵循自然生態系統演替規律,統籌污染治理、生態保護、應對氣候變化,注重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持續增強生態系統循環能力,全面維護生態平衡。
——堅持低碳節約、綠色轉型。全面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銀山的理念,著力構建以產業“四地”為主體的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積極培育生態經濟新優勢,加快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探索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可持續發展道路。
——堅持共建共治、全民共享。推動生態惠民、生態利民、生態為民,著力構建生態文明建設全民行動體系,將生態文明理念深入到生產生活的各個方面,形成全社會參與、共建共治共享的濃厚氛圍,讓各族群眾獲得更多的生態紅利。
——堅持改革創新、示范引領。注重制度創新、科技創新雙輪驅動,先行先試,強力推動生態文明制度改革,持續推動技術研發創新,全方位構建現代化生態環境治理體系,理順管理體制,創新運行機制,完善政策支持,建立健全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長效機制。
第三節 戰略定位
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實踐成果的展示平臺。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自覺做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忠實信仰者和堅定實踐者,為建設美麗中國作出青海新的更大貢獻。推動生態文明實踐創新和制度創新,組織實施好支撐性引領性重大生態工程,解決好群眾關心關注的熱點環境問題,推出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典型經驗,豐富拓展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青藏高原實踐,成為向世界展示我國生態文明建設成果、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現代化的重要窗口。
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創新典范。深入踐行“兩山”理論,當好“中華水塔”守護人,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推行草原森林湖泊濕地休養生息,著力提升生態系統多樣性、穩定性、持續性,努力把綠水青山蘊含的生態產品價值轉換為金山銀山,讓良好生態環境成為人民生活品質提升的增長點、成為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支撐點、成為展現我省綠色發展良好形象的發力點。
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行動先鋒。堅定不移實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加強大氣本底和生態氣象觀測,構建多圈層綜合立體觀測網絡,堅持供給端、消費端、固碳端協同發力,推動能源結構戰略性調整,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加強青藏高原積極應對和主動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建設,提升高原生態系統碳匯能力,為全國提供應對氣候變化的青海經驗。
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示范地區。緊抓高質量發展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首要任務,牢牢把握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綠色化、低碳化這一關鍵環節,充分發揮我省資源稟賦、產業基礎和比較優勢,持續推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加快構建以產業“四地”建設為重點的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推進生態優先、節約集約、綠色低碳發展。
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的時代樣板。高質量打造國家公園示范省,推動共建青藏高原國家公園群,建立健全國家公園地方性法規制度和標準體系,努力打造成為彰顯中國智慧、展示國家形象、具有全球價值的靚麗名片,率先建成具有國際影響力、特色鮮明的自然保護地樣板,為生態脆弱地區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提供示范,成為全國生態文明建設全球展示窗口。
第四節 建設目標
到2025年,生態文明體系更加完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更加優化,在實現碳達峰方面取得積極成效,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進一步完善,國家生態安全屏障更加牢固,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生態文明高地建設取得系統性突破性標志性成果,生態文明建設邁上新臺階。
——生態安全屏障功能得到新提升。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重大工程有序推進,工程區生態保護和修復取得明顯成效,重要生態系統和生態功能區退化趨勢全面得到遏制,自然生態系統穩定性和服務功能進一步增強,草原綜合植被蓋度58.5%、森林覆蓋率8%、水土保持率78%、濕地保護率不低于66%,重要河湖水域岸線監管率90%,長江、黃河干流、瀾滄江出省斷面水質穩定保持Ⅱ類及以上,湟水河出省斷面年均水質保持Ⅲ類及以上,“中華水塔”更加堅固豐沛。
——自然保護地建設取得新突破。全面完成國家公園示范省建設,在全國率先建立起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三江源、祁連山國家公園建設成為全國典范,正式設立青海湖國家公園,昆侖山國家公園設立工作穩步推進,全面完成各類自然保護地整合,生態保護紅線面積29.65萬平方公里,自然保護地面積占國土總面積比重41%,國家公園面積占各類自然保護地總面積比例不低于70%,自然保護地管理體系進一步完善。
——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取得新進展。產業“四地”成為經濟高質量發展主引擎,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優化調整取得明顯進展,重點地區和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持續提升,一般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率60%。低碳產業發展取得積極進展,有利于綠色發展的政策體系基本形成,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萬元GDP用水量控制在國家下達目標內。
——城鄉人居環境得到新改善。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得到有效普及,生態環境質量持續保持全國一流水平。城市更新行動、鄉村建設行動扎實推進,州府所在地基本建成“無廢城鎮”,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提標升級,地級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25%以上,實現生活污水處理的村莊占比不低于20%,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96%以上,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37%,城市綠色社區占比65%以上,高原美麗城鎮和美麗鄉村建設實現全覆蓋。
——生態環境治理水平得到新提高。生態環境保護制度更加健全,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基本形成,自然資源產權、生態保護補償、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等制度創新方面取得突破。生態責任落實追究機制更加嚴格,智慧化現代化生態環境監測預警體系健全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強度控制在國家下達目標以內,生態文明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走在前列。
——生物多樣性保護得到新加強。生物多樣性監測網絡加快建立,構建相對穩定的生物多樣性保護空間格局,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物種數保護率77%,野生生物遺傳資源保存體系基本建立,重要生態系統、生物物種和生物遺傳資源有效保護,生物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健全完善。
——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建設取得新成果。國土空間開發、資源節約利用、環境污染治理、生態保護修復的體制機制更趨健全,推動形成政府主導、多元參與、科學規范、運行有效、激勵約束并重、系統完備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不斷增強,制度執行、創新和供給能力進一步提高。
到2035年,青海特色生態文明體系全面建立,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現代化基本實現,生態文明高地基本建成。共抓大保護、協同大治理格局更為完善,“中華水塔”堅實穩固,生物多樣性保護體系更加健全,生態系統步入良性循環。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健全高效,基本實現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生態環境根本好轉。青海特色的生態文化形象更加鮮明,廣泛形成綠色生活生產方式,高原美麗宜居城鄉建設質量全面提升,人民群眾對生態環境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顯著增強。碳排放達峰后穩中有降,生態系統碳匯能力有效提升,應對氣候變化水平顯著提高,建成具有青海特色的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現代化經濟體系。
第三章 提升生態系統穩定性,打造生態安全屏障新高地
圍繞堅定不移做“中華水塔”守護人,推動構建由生態安全防線和功能維護防線組成的立體化生態保護新防線,加快健全以生態系統良性循環和環境風險有效防控為重點的生態安全體系,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穩固“兩屏三區多廊”生態安全格局,全面提升自然生態系統穩定性和生態服務功能,筑牢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生態根基。
第一節 推動形成主體功能明顯優勢互補的空間格局
一、構建全域生態安全新格局
立足青海在青藏高原乃至全國生態地理單元中的特殊區位,以增強水源涵養、防風固沙、氣候調節等重要生態功能為目標,從生態地理單元的整體性、系統性出發,統籌自然生態空間、農業空間和城鎮空間,構建“兩屏三區多廊”的生態安全網絡。進一步筑牢以三江源草原草甸濕地為核心的南部生態安全屏障、以祁連山冰川和水源涵養生態區為核心的北部生態安全屏障兩大生態安全屏障,強化國家級重點生態功能區在生態安全格局核心地位。建設河湟谷地、泛共和盆地、柴達木盆地等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區,促進生產、生態、生活融合發展。打造黃河干流、通天河、大通河、柴達木盆地水系連通等河流廊道,巴顏喀拉山、昆侖山—布爾汗布達山脈—阿尼瑪卿山、青海南山、祁連山山川廊道,加強區域內野生動物遷徙通道建設,完善“四河四山”生態廊道格局。
二、構建新型空間保護利用新格局
加快構建“四級三類”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建成全省國土空間開發保護“一張圖”,實現所有國土空間分類管制。結合“三區三線”劃定成果,嚴格落實耕地保護、節約集約用地和生態環境保護等制度,科學有序統籌布局農牧空間、生態空間、城鎮空間,嚴格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等空間管控邊界,科學優化生產力布局。加快完善“四區一帶”現代生態農牧業發展布局,培育一批現代農業產業園及標準化生產基地。著力構建“一群兩區多點”城鎮發展格局,打造西寧—海東都市圈、柴達木東西呼應的核心增長極,蘭青—青藏(西格段)—格庫鐵(公)路為主線橫貫東西、側翼相連的經濟發展軸。合理優化村莊布局,加快推進有條件有需求的村莊編制村莊規劃。推動園區經濟發展,加快產業功能區建設,促進產城融合,推動建立區域協同發展的產業布局,合作共建產業園區。
三、建立完善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
全面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嚴格落實全省總體性生態環境管控要求、五大生態板塊區域性生態環境管控要求、市(州)地域性生態環境管控要求及各縣(市、區、行委)內具體環境管控單元的差異性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加強制度成果在政策制定、環境準入、園區管理、執法監管等方面的應用,建立健全制度應用評估和監督機制,定期跟蹤評估實施成效。實施以碳強度控制為主、碳排放總量控制為輔的管控制度,實施重點污染物總量控制。完善市(州)級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紅線、用水效率控制紅線、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紅線及地下水利管控制度。建立生態紅線監管制度,深入推進“綠盾”行動,開展生態保護紅線基礎調查和人類活動遙感監測,加快建立省級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
第二節 加強重點生態功能區整體保護
一、三江源地區生態保護和修復
以三江源國家公園建設為主體,深入實施保護“中華水塔”行動,加強源頭保護和流域綜合治理,全面增強保水、增水、凈水等核心生態功能。加強草原生態保護,全面保護和恢復天然草原植被,加大力度推行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促進草原休養生息。對中度以上草地進行差別化恢復治理,加大鼠害、黑土灘、毒雜草退化草地治理力度。實施退化濕地修復工程,修復水生生物棲息地。實施封山(沙)育林,加大水源涵養林封禁保護,開展森林撫育和退化林分修復。加強對冰川雪線動態監測。開展“潔凈三江源”行動,推動長江源、黃河源、瀾滄江源等生態保護和修復帶系統治理,加強龍羊峽以下清潔小流域建設和水土保持。深入實施扎陵湖、鄂陵湖國際重要濕地和冬格措納湖國家濕地公園、星星海沼澤區、果宗木查沼澤區的保護恢復工程。健全省州縣鄉村五級江河源守護人制度,推動由管湖、管河向管區域轉變。研究制定三江源水生態空間保護管控制度。
二、祁連山南麓生態保護和修復
以祁連山國家公園(青海片區)建設為重點,加強冰川與水源涵養區生態保護與修復,加大黑河、疏勒河、大通河等重點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力度,持續鞏固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體化保護和修復試點成果。全面完成木里礦區以及祁連山南麓青海片區生態環境綜合整治任務,持續推動全區域內工礦區及交通沿線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工作,打造高原高寒地區礦山生態環境修復樣板。開展對雪山、冰川、凍土的動態監測,加強托勒山、疏勒南山、冷龍嶺、達坂山、黑河源頭大型冰川雪山群保護,封禁保護八一、老虎溝、團結峰等典型現代冰川。加大天然林和公益林保護管護力度,重點實施黑河大峽谷森林公園、北山森林公園等重點區域森林資源保護和林分更新改造。加強祁連山地區高寒沼澤濕地,減畜禁牧,進一步保護好祁連山國家公園水源涵養功能。加強草原保護和修復,嚴格落實禁牧和草畜平衡管理制度?茖W實施生態修復型人工增雨雪。加強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生態環境保護,推進自然保護地礦業權有序退出。
三、泛共和盆地生態圈保護和修復
推進青海湖國家公園建設,持續開展黃河干流區、青海湖流域生態保護和治理,加強“三灘”荒漠化治理,著力維護區域生態系統穩定。強化青海湖流域重點區域濕地保護管理,深入實施青海湖鳥島國際重要濕地、天峻布哈河國家濕地公園保護恢復工程。加強天然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實施輪牧休牧、人工種草、草原圍欄、飛播種草等生態工程,全面落實草原保護補助獎勵政策。加強黃河沿線、庫區水生態環境和水土流失治理,實施塔拉灘、木格灘、切吉灘生態綜合治理,推動光伏治沙、植物治沙等多種復合型治沙模式,實施塘格木更尕海—沙珠玉河等水源保護項目,保護好候鳥遷徙中轉站。加大防沙治沙力度,努力阻止沙漠化蔓延。推進共和盆地及外圍水資源配置工程,加大城鎮及周邊綠化、人工生態景觀等建設力度。保護和恢復普氏原羚等旗艦物種棲息地生境,建設野生動物遷徙和運動通道。推動高原生態保護與生態旅游、生態畜牧業協調發展,加快海南州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建設。
四、柴達木荒漠生態區保護和修復
以實施柴達木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程為重點,推進荒漠自然生態系統、綠洲農業生態系統、城鎮生態系統整體保護和系統修復。加大沙化土地綜合治理,建設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實施工程治沙、機械固沙、生物治沙等綜合治沙工程,推動次生鹽堿地改良,加強沙生植物樹種的馴化繁育。強化天然植被保護,嚴格控制開墾、采礦、放牧等開發經營活動區域,保護好戈壁原生鹽殼。加大城鎮、工礦區及交通沿線造林種草,開展城鎮防護體系和農田林網建設。實施河湖保護工程,推進“引通濟柴”工程前期,加強地下水保護和工農業節水控水,增強區域內水資源配置能力。
五、河湟谷地生態治理區保護和修復
加大湟水河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和水生態環境治理,穩固提升水源涵養能力,構建河湟谷地生態共同體。實施黃河上游千里保護帶工程,建設黃土高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工程示范縣,推進清潔小流域建設。加強黃河、湟水河兩岸南北山國土綠化,推進湟水規模化林場建設試點,大力推進鄉村綠化。確定重點河湖生態流量目標,實施引黃濟寧等水資源調配工程,建設都市圈生態大水網。強化重點河流水生態保護,加強區域性水源涵養區、緩沖隔離區、污染防控區、成片森林和濕地建設,實施人居環境基礎設施提質增效工程,推進湟水河全流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
第三節 提升生態環境保護科學化水平
一、精準劃定生態保護修復單元
統籌考慮生態系統的完整性、地理單元的連續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可持續性,開展省域生態空間重要性及生態系統穩定性評估,精準識別重要生態保護區域和生態退化范圍,科學劃定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生態保護修復分區,制定梯次推進時序和差異化保護措施,統籌部署不同尺度的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實現以網格為單元的區域治理空間布局。到2025年,基本劃定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生態保護修復分區,制定差異化保護修復方案和實施路線圖。
二、推動生態保護修復綜合治理標準化
構建目標清晰、部門統一、相互協調的生態保護修復標準體系,明確技術路線、主要內容、標準方法,科學劃分專業類別和功能序列。重點加強生態功能分類,生態修復目標、生態環境調查監測等標準的編制。整合現有調查監測、生態要素評估、工程技術等標準規范,制定統一規范的標準體系,加快科技創新成果的轉化應用。到2025年,研究建立統一的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生態保護修復標準體系。
三、開展生態要素耦合機理研究
充分把握生態系統間、地理單元間的關聯性,構建多目標協同治理體系,創新“生態系統+”治理模式,集成光伏治沙、黑土灘黑土坡綜合治理、林下產業、沙產業等典型生態功能區綜合整治技術,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加強生態系統保護修復技術研發、引進和應用,探索多系統協同治理方式,加強“水—魚—鳥—草”“草—畜—獸—人”等典型共生生態系統保護。
第四章 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打造綠色發展新高地
推進產業優化升級,著力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和清潔生產水平,加快建設以世界級鹽湖產業基地、國家清潔能源產業高地、國際生態旅游目的地、綠色有機農畜產品輸出地為主體的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推動生態保護與經濟發展良性互動,走出具有青海特色的高質量發展之路。
第一節 增強產業“四地”引領帶動
一、建設世界級鹽湖產業基地
因地制宜優化適配鹽湖資源產業空間布局,提升區域產業協同聯動發展水平,加強鹽湖后備資源勘查與儲備,合理確定資源開發時序,增強國家戰略性資源供應保障能力。實施鹽湖產業強鏈延鏈補鏈工程,大力發展鉀鹽精細化工,發展電子級鋰鹽產品,做大鋰電材料規模,發展金屬鎂及鎂合金、鎂基材料,深度開發鈉資源,培育硼系、稀散元素產業鏈,不斷提升鹽湖資源綜合利用水平。加強氯資源平衡綜合利用,加速推動鹽湖產業與煤化工、油氣化工相互融合,形成高分子材料產業集群?茖W調控開采總量和結構,發揮那棱格等水利樞紐工程的綜合功能,堅持“以水定產、以資源定產”,嚴格鹽湖資源開發利用準入管控,鼓勵鹽湖礦山積極開展共伴生鹽湖資源的綜合評價和利用,促進鹽湖資源保護和可持續發展。多層次開展鹽湖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持續推進鹽湖資源精深加工、高效提取、跨界融合、智能生產等技術研發應用,促進資源多元化高值化開發利用。到2025年,鉀肥總產能達到1000萬噸以上,碳酸鋰產能達到15萬噸。
二、打造國家清潔能源產業高地
深入推進能源革命,堅持清潔能源高比例、高質量、市場化、基地化、規;l展,加快布局建設風電和光伏基地,持續擴大海南、海西兩個千萬千瓦級可再生能源基地規模,并逐步向海北、黃南等輻射帶動。推動黃河上游水電有序開發,加快羊曲、瑪爾擋等大型水電站建設,積極推進水電擴機等二次開發。加強省內骨干電網和省際電網互聯建設,推動跨區電力外送通道建設。推動清潔能源開發和電網建設協同發展,加快形成以儲能和調峰能力為基礎支撐的新增電力裝機發展機制,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力爭開工建設一批“源網荷儲”和多能互補一體化項目,提高電網對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納和調控能力。加快抽水蓄能、儲能工廠建設,推動黃河上游梯級儲能電站發展,推進電化學儲能規;瘧,打造國家儲能發展先行示范區。促進非常規能源開發利用,加快發展氫能產業,推動兆瓦級干熱巖發電項目實現并網發電。加快發展以晶硅、電池及組件、新能源發電成套裝備、關聯設備及關鍵零部件制造為主體的全產業鏈,建立退役風機、光伏電池板、廢舊鋰電池產業鏈。到2025年,清潔能源裝機超過8900萬千瓦,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達到70%以上。
三、打造國際生態旅游目的地
優化生態旅游發展布局,堅持“一環引領、六區示范、兩廊聯動、多點帶動”的生態旅游發展布局,推進生態旅游集約化、低碳化、綠色化發展。依托山地森林、濕地湖泊、草原草甸、荒漠和地域文化,開展國際生態旅游目的地省級實驗區建設,建成一批省級生態旅游示范景區,拓展景區自然教育、生態體驗等功能,推出生態旅游專題產品。提升生態旅游業態發展水平,推進生態旅游與康養、文化、科考等融合發展,培育世界級生態旅游資源品牌,形成多維方向、不同尺度的保護地生態旅游和體驗產品體系。夯實生態旅游業支撐體系,完善基礎服務設施,建立健全與國際標準相銜接的旅游要素服務體系,推動旅游服務國際化、標準化、數字化。完善生態旅游發展機制,實施生態旅游空間管控與環境容量調控,大力創新推廣特許經營、資產委托經營等新型經營模式,建立社會參與和利益共享機制。到2025年,接待游客人次、旅游總收入年均增長20%以上。
四、打造綠色有機農畜產品輸出地
圍繞品種培優、品質提升、品牌打造和標準化生產,做優做強綠色有機農牧產業,增加綠色有機地理標志農畜產品有效供給,促進農牧業發展方式轉變。打造青南牦牛生態有機畜產品基地、環湖藏羊綠色有機畜產品基地、柴達木地區綠色有機枸杞生產基地、沿黃冷水魚生產基地、河湟谷地高原夏菜生產基地、農牧結合帶優質飼草生產基地等六大基地,穩步提高特色農畜產品生產能力。深入開展現代農牧業全產業鏈標準化建設,強化農畜產品認證和監管,持續完善產地追溯體系,著力打造現代農畜產品加工體系,培育一批鄉村全產業鏈和產業集群。大力發展生態循環農牧業,建立“農牧結合、草畜聯動、循環發展”新型種養機制,提升農牧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水平。加快打造“凈土青海·高原臻品”區域公用品牌,推動“青貨出青”,著力打造開放協同的市場營銷體系,構建高效快捷的冷鏈物流輸出體系,積極拓展省外銷售市場。提高農牧業經營數字化水平,打造智慧高效的科技創新服務體系,培育帶動力強的新型農牧業經營體系。到2025年,有機草原監測認證面積達1.5億畝以上,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合格率98%以上。
第二節 發展綠色低碳產業
一、推進重點行業清潔低碳改造
以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標為導向,對鹽湖資源綜合利用、有色冶金、建材、裝備制造等重點產業領域實施綠色化、低碳化改造。全面推行清潔生產,推動化工、水泥、電鍍、印染等重點行業制定清潔生產改造提升計劃,對“雙超雙有高耗能”行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大力研發推廣余熱余壓回收、水循環利用、重金屬污染減量化、廢渣資源化、脫硫脫硝除塵等新工藝、新技術。促進企業產品結構向低碳化、高端化、環;⒏咧祷,創建一批綠色園區和綠色工廠。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全面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推動對能源、材料和廢棄物的資源化再利用和下游機電產品再制造,實現產品全生命周期綠色管理。到2025年,規上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較2020年下降12.5%,清潔生產推行制度體系基本建立。
二、推進再生資源高值化循環利用
有序推動落后和低端低效產能退出,支持企業通過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建設能耗低、排放低、生產工藝技術裝備先進的項目,形成淘汰落后與發展先進的良性互動機制。拓寬粉煤灰、煤矸石、冶金渣、工業副產石膏、建筑垃圾等大宗固廢綜合利用渠道,鼓勵推廣“以渣定產”模式。推進再生資源規范化利用,實施廢鋼鐵、廢有色金屬、廢塑料、廢舊輪胎、廢紙、廢舊動力電池、廢舊手機等再生資源綜合利用行業規范管理,加強回收網點、分揀加工中心、集散交易市場“三級網絡”體系建設。鼓勵加工企業與再生資源加工企業合作,建設回收、拆解、加工、利用一體化綠色加工配送中心。助力構建線上線下相結合的高效再生資源回收體系。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強化生產者廢棄產品回收處理責任。到2025年,大宗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率達到60%。
三、推進生態環保產業高質量發展
全面落實產能置換政策措施,加快淘汰環保、能耗等不達標產業、產能與產品,大力培育發展綠色環保產業,加快推進先進的低碳環保技術、產品、裝備落地,鼓勵和支持綠色環保企業向專業化、特色化、精細化、尖端化方向發展。培育發展新型水處理技術裝備、生活垃圾處理成套化設備等一批節能環保設備制造產業,打造一批廢舊光伏板、廢舊鋰電池、廚余垃圾等資源化利用特色環保產業鏈。建設綠色環保產業協同創新平臺,推動綠色環保上下游關聯企業協同集聚發展。到2025年,生態環保產業營業收入年復合增長率不低于10%,“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達到120戶。
第三節 實施全面節約戰略
一、全面強化水資源集約節約利用
堅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建立水資源開發利用和用水效率控制紅線目標,推進用水總量和強度“雙控”,落實規劃水資源論證制度和節水評價制度,嚴格用水定額管理,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探索推進用水權制度改革。將非常規水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不斷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實施萬畝以上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在條件適宜地區大力推進節水灌溉設施建設,打造節水型灌區和節水農業示范區。加大高耗水行業節水力度,嚴格執行行業用水定額,推行合同節水管理,推動園區用水系統集成優化。建設節水型城市,開展公共機構節水技術改造,推廣普及節水型用水器具,建立城市節水統計制度,推進智能化供水節水管理。推進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創建,全面建設節水型企業、機關、小區,完善農牧區集中供水和節水配套設施。到2025年,單位生產總值用水量和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幅度不低于10%,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達到0.51以上。
二、推動能源清潔低碳高效利用
把節能降碳貫穿于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和全領域,深化工業、建筑、交通、商貿、農業農村、公共機構等重點領域節能,推動能源利用清潔低碳轉型。科學有序實行用能預算管理,完善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調控,重點控制化石能源消費,逐步轉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實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制度,嚴格落實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強化標桿示范引領,實施能效“領跑者”行動。全面推進城鎮綠色規劃、綠色建設、綠色運行管理,推動低碳城市、韌性城市建設,發展超低能耗建筑,積極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建筑光伏一體化建設。加快城鄉清潔取暖,促進工業余熱、可再生能源等在城鎮供熱中的規;瘧谩M苿泳G色鐵路、綠色公路、綠色機場建設,提升公共領域新能源汽車比例,加快大宗貨物和中長途貨物運輸“公轉鐵”,推廣甩掛運輸,發展多式聯運,建設綠色物流園區。鼓勵采用能源費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行能耗定額管理。到2025年,重點行業產能和數據中心達到能效標桿水平的比例超過30%。
三、強化土地資源高效節約利用
按照嚴控增量、盤活存量、優化結構、提高效率的原則加強土地利用的規劃管控、市場調節、標準控制和考核監管。嚴格執行建設用地審查報批制度。鼓勵農業生產和村莊建設等用地復合利用,探索閑置宅基地有償退出及盤活利用。探索建立工礦廢棄地盤活利用機制。鼓勵主要城市探索開展建設用地地上、地下、地表空間分層設立使用權。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推進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嚴格執行土地使用標準控制制度。積極盤活存量建設用地,持續處置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到2025年,全省耕地總量實現動態平衡,單位GDP建設用地使用面積控制在國家下達目標內。
第五章 推進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打造國家公園示范省新高地
以推進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走在前列為目標,嚴格保護自然生態系統原真性和完整性,推動體制機制改革創新,探索自然保護和資源利用新模式,推進自然保護地科學有效管理,加快構建起以國家公園為主體、自然保護區為基礎、各類自然公園為補充的自然保護地體系。
第一節 全力建設國家公園典范
一、確立國家公園主體地位
全面推動國家公園建設提質升級,將三江源國家公園建設成為地域特色鮮明的極地國家公園。高水平建設祁連山國家公園,逐步設立青海湖國家公園、昆侖山國家公園,實現高標準規劃、高起點建設。按照統一事權、分級管理的原則,進一步完善管理體制,優化國家公園管理機構。構建重要原生生態系統保護網絡,強化重要自然生態系統、自然遺跡、自然景觀和瀕危物種種群保護。處理好國家公園與其他自然保護地關系,完成自然保護地整合歸并優化。推進社區共管和協調發展,建立社區共管機制,統籌好國家公園整體保護與周邊社區發展的關系。鼓勵引導金融資本、社會資本和公益組織參與國家公園建設。
二、推動共建青藏高原國家公園群
統籌青藏高原國家公園群空間布局,創新運行管理機制,探索國家公園群現代化治理體系,創新區域協調發展新模式,推動在青藏高原重點生態功能區編制以國家公園規劃為主導的區域綜合規劃。加大對口支援和東西部協作扶持力度,促進生態保護同民生改善相結合,形成共建良好生態、共享美好生活的良性循環長效機制。加快建立共享共建機制,建立跨省區的快速有效協調溝通渠道,推動第三極跨境生物多樣性保護合作,建立區域協作聯防保護機制,基本構建以國家公園群為基礎的青藏高原生態保護空間格局。
第二節 構建自然保護地新體系
一、整合優化自然保護地
推動自然保護地分級分類,建立自然保護地分類指標體系和分類標準,推動國家級和省級自然保護地的調整和退出工作,形成以國家公園為主體、自然保護區為基礎、各類自然公園為補充的自然保護地分類系統。穩步推進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整合交叉重疊保護地,歸并優化相鄰保護地,科學劃定自然保護地管控分區,有序解決保護地內的歷史遺留問題。加強對森林、濕地、沙漠、地質等自然公園全面保護,抓好國家草原自然公園試點,設立一批省級地質自然公園、濕地自然公園、沙漠自然公園等。到2025年,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達到全省國土面積的40%,在全國率先建成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
二、健全自然保護地保障體系
全面完成自然保護地邊界勘定立標,明確范圍及功能區邊界。構建地面巡護為主、低空和水域巡護為輔,公益崗位日常巡護和專項巡護相結合的保護地巡護體系。建立“天空地”一體化生態環境監測網絡,統籌整合形成自然保護地數據綜合管理應用系統。強化各類監測數據應用,集成自然資源管理、地質災害預警、森林草原火災預警、有害生物預警、野生動物保護監測、人為干擾監測等功能系統,實現生態環境監測大數據高效集成。加大保護區基礎設施、管理巡護、信息平臺、科研宣教等支撐設施建設力度,推廣電子智能界樁,提高巡護管理基礎能力和災害防控應急管理能力。
第三節 創新自然保護地管理體制
一、理順保護地管理運行體制機制
建立國家級和省級自然保護地兩級設立、分級管理的體制,實施青海省自然保護地分級管理辦法。理順國家級、省級自然公園、自然保護區工作機制,實現自然保護地統一管理。建立健全自然保護地制度體系,完善生態管護、項目資金、土地流轉、社會參與、生態體驗、科研科普、合作交流、特許經營、責任考核等細則辦法。探索實行自然保護地資源環境行政綜合執法,形成自然資源刑事司法和行政執法高效聯動的管理體制。建立與地方政府協同管理機制,完善自然保護地管理機構與地方政府的責權清單,協同加強自然保護地建設管理。
二、規范自然資源經營利用管理
開展自然保護地自然資源本底調查和確權登記,建立自然資源資產歸屬清晰、權責明確,形成管理規范、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探索通過租賃、置換、贖買、合作等方式維護產權人權益,促進多元化保護和統一管理。鼓勵新型農牧業主體通過土地流轉、牲畜入股、生產性托管服務等多種形式實現規模經營。開展資源資產產權激勵試點,引導社會資本積極投入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工程。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引導社會組織、高校院所、企事業單位等第三方專業團隊參與保護地管理。推進自然保護地內永久基本農田和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探礦采礦、水電開發、工業建設等項目有序退出。
三、推動人與自然和諧發展
以行政村為基本管理單元對保護地內的社區進行分類管理,在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的主要入口處合理規劃建設入口社區,鼓勵核心保護區農牧民在解決安置和接續產業問題的前提下優先自愿轉移。引導社區通過生態公益崗位、參與生態建設工程、志愿者等方式積極參與自然保護地建設,引導社區通過勞務報酬、發展鄉村旅游、自然資源產權分紅等享受生態保護紅利。推動國家公園內畜牧業轉型發展,科學劃定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區,推廣精細化管理的草場季節性休牧和輪牧制度,適度發展規;B殖,推動國家公園內外飼草料和家畜資源時空耦合。大力發展生態體驗,推動原生生態文化和原真自然生態深入融合,建設典型自然保護地生態教育場館和生態體驗線路。
第六章 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打造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新高地
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一場廣泛而深刻的經濟社會系統性變革,良好生態環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倡導形成全民參與的綠色低碳生活方式,以更高標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以高原美麗城鎮和美麗鄉村建設為載體改善人居環境,堅持先立后破,有計劃分步驟實施碳達峰行動,有序推進碳中和,打造生產、生活、生態聯動,相得益彰的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
第一節 弘揚青海特色生態文化
一、豐富完善青海生態文化體系
將傳統文化特別是地方生態文化與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緊密結合、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緊密結合、與區域發展戰略緊密結合,挖掘傳統文化、民族文化中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原生態理念,豐富青海特色生態文化的具象內涵。開展青藏高原特色生態文化體系研究,把打造生態文明高地實踐中形成的認識經驗提升為生態文化理論,建立健全以生態價值觀念為準則,具有青海特色的新時代生態文化體系。
二、推動生態文化成為全社會主流文化
將培育生態文化作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弘揚生態文明主流價值觀,倡導尊重自然、愛護自然的綠色價值觀念,培養熱愛自然、珍愛生命的生態意識,積極培育生態文化、生態道德。搭建青藏高原生態文化的研究和宣傳平臺,高質量舉辦國家公園論壇、三江源生態文明高層論壇、生態博覽會,積極承辦第三極科學大會。創作以生態文化為主題的大型文學、影視、演藝作品,開展青藏高原生態產業高層次推介活動,發展生態文化融媒體。創建國家生態環境科普教育基地,創新生態環境保護宣教模式,深化“兩山”實踐創新基地示范試點,講好美麗中國青海故事。
三、培育特色生態文化品牌
加快推進長城、長征國家文化公園青海段建設,保護傳承弘揚黃河文化。整合唐蕃古道沿線生態旅游資源,融合三江源河源文化、河湟文化、昆侖文化、紅色文化等文脈價值,打造黃河上游生態文化旅游帶。打造熱貢文化、格薩爾文化(果洛)、藏族文化(玉樹)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海西德都蒙古、互助土族、循化撒拉族、河湟文化(海東)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傳承和開發區域生態文化產品,延伸生態文化產業鏈,推動生態文化產業轉型升級。持續提升“保護母親河”“保護中華水塔·我們在行動”“三江源·沁源行動”“保護青海湖·我是志愿者”“可可西里藏羚羊護航行動”“湟魚洄游”等生態保護行動品牌影響力。運用好第二次青藏科考成果,穩妥推進青藏高原生態環境保護國際合作交流。
第二節 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生活方式
一、推動城市綠色低碳發展
構建城市綠色低碳交通出行體系,推動交通基礎設施綠色化,優化城市路網配置,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開展城市“慢行”系統建設,完善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和自行車道等慢行交通體系。落實“公交優先”發展戰略,擴大城市公交專用道覆蓋范圍,提高公交出行分擔率,鼓勵公眾降低私家車使用強度。推廣電子站牌、一卡通、移動支付等,提高交通效率。引導新建建筑和改擴建建筑按照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建設和運營,提高政府投資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綠色建筑星級標準要求,推廣新型綠色建造方式,提高綠色建材應用比例。推廣西寧市“無廢城市”試點經驗,構建系統完善的固廢分類收運處置和循環利用體系,穩步推進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建設。健全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到2025年,綠色出行比例達到75%以上,城鎮新建建筑中綠色建筑占比達到100%。
二、大力發展綠色消費
全面促進重點領域消費綠色轉型,積極營造發展綠色消費方式的社會氛圍。加快提升食品消費綠色化水平,引導消費者樹立文明健康的食品消費觀念,鼓勵“種植基地+中央廚房”等新模式發展,督促餐飲企業、餐飲外賣平臺落實好反食品浪費法律法規和要求,深入開展糧食節約行動。鼓勵推行綠色衣著消費,鼓勵單位、小區、服裝店等合理布局舊衣回收點。建立完善節能家電、高效照明產品、節水器具、綠色建材和新能源車推廣機制,大力推廣智能家電。強化綠色消費科技和服務支撐,擴大綠色低碳產品供給,推行全生命周期綠色供應鏈制度體系,治理商品過度包裝,加快發展綠色物流配送,建立健全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制度,逐步實現商品包裝綠色化、減量化和循環化。大力發展共享經濟,拓寬閑置資源共享利用和二手交易渠道。完善政府綠色采購標準,落實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引導銀行保險機構規范發展綠色消費金融服務。探索實行有利于緩解城市交通擁堵、有效促進公共交通優先發展的停車收費政策。到2025年,新能源汽車銷售量占汽車新車銷售總量的15%左右。
第三節 深入推進環境污染防治
一、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
以西寧、海東為重點,精準防治大氣污染,鞏固提升藍天保護成果,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推行工業企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推進鋼鐵、水泥、焦化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開展涉氣企業集群排查及分類治理。嚴控煤炭消費增長,穩妥推進燃煤設施清潔化改造。強化臭氧污染防治,加強揮發性有機物和氮氧化物協同減排、實施揮發性有機物總量控制,構建化工、石化、涂裝、醫藥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動態監管和治理體系,開展餐飲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綜合治理。深化移動污染源治理,嚴格執行機動車環保準入標準,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燒技術或“油改氣”老舊燃氣車輛。加強大氣面源和噪聲污染防治,全面推行綠色施工管理模式,推進排放不達標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化改造,市(州)府所在地實現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完善網格化環境監測監管體系,加強揮發性有機物、空氣重金屬、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體系建設,建設大氣環境遙感監測系統,升級省環境空氣質量預警預報平臺,加強沙塵預警。到2025年,細顆粒物、臭氧污染物實現“雙控雙減”,全省空氣質量持續保持良好。
二、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
統籌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治理,開展水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建立岸上岸下、陸水統籌水環境治理體系。建立統一流域水生態管控體系,推進水功能區和水環境保護控制單元有機融合。推動重要江河湖庫生態保護治理,打好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黃河生態保護治理攻堅戰,系統推進生態基流和河岸生態系統修復。強化水資源安全供給保障,鞏固城市飲用水水源保護與治理成果,梯次推進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及“千噸萬人”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排查整治。統籌工業企業和農業農村污染防治,強化溯源整治,推進主要城鎮污水管網全覆蓋,逐步實現雨污分流,推廣污泥集中焚燒無害化處理。開展排污口規范化建設,實施黃河干流、湟水河等大中型灌區農田退水污染綜合治理,建立“水體—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線—污染源”全鏈條管理的水污染物排放治理體系。持續開展城市(鎮)黑臭水體排查整治,建立防止返黑返臭長效機制。到2025年,重點河湖生態流量保障率達到90%以上,縣城及以上城市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率保持100%,河湖岸線監管率達到90%以上。
三、深入打好凈土保衛戰
加強土壤污染源頭防控,建立土壤及地下水環境準入負面清單。有序實施歷史遺留污染源治理,積極開展西寧市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區建設。實施綠色有機農產品產地環境管控,開展耕地環境調查監測和耕地周邊涉鎘等重金屬行業企業污染源排查整治,開展農藥化肥減量增效行動和農膜回收,整縣推進糞污資源化利用。加強建設用地土壤污染調查和評估,嚴格建設用地土壤環境準入管理,建立建設用地土壤環境提前調查制度。推進地下水污染防治,建立和完善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補給區內優先管控污染源清單,開展地下水重點污染源排查,實施地下水有機污染物、重金屬等遷移性強的污染物治理試點,推進工業集聚區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9%,測土配方施肥覆蓋率達到90%以上。
四、嚴密防控環境風險
推動危險廢物集中處置利用,提升小微企業和工業園區等危險廢物收集轉運能力,建立危險廢物環境重點監管單位清單。完善各縣(區)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體系,實現縣級以上醫療廢物處置全覆蓋,并逐步覆蓋建制鎮。優化涉重金屬行業空間布局,推進重金屬及尾礦污染綜合整治,新、改、擴建重點項目嚴格執行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等量替代”原則,加強尾礦庫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治理,開展尾礦與歷史遺留礦山污染治理。推進放射性污染綜合整治,加強廢棄放射源和放射性廢物收貯管理。加強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等新污染物防控,全面落實有毒有害化學物質淘汰和限制措施。全面提升環境風險預警防控和應急能力,強化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推進高污染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探索建立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體系,實現涉危涉重企業電子化備案全覆蓋。健全突發生態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體系,完善多層級網絡化環境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和平戰結合、區域聯動的環境應急監測體系,開展涉危險廢物涉重金屬企業、化工園區等重點領域環境風險調查評估。到2025年,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較2020年下降2.5%,重點區域領域環境風險監測體系基本建立。
第四節 建設美麗宜居家園
一、科學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
高水平推動大規模國土綠化工程,加快構建以森林植被為主體、林草濕沙結合的綠色生態屏障。以三北防護林、退耕還林還草等國家工程為依托,實施三江源、祁連山、隆務河、黃河沿岸、龍羊峽庫區水土保持林建設。因地制宜選擇綠化方式,科學選擇樹種草種,合理配置林草植被。實施城鎮和鄉村綠化美化,開展休閑公園、景觀通道、庭院綠化、四旁綠化、鄉村綠道建設。深入開展“互聯網+全民義務植樹”活動,探索推進“公園城市+自然保護地”建設新模式。到2025年,累計完成國土綠化151萬公頃,城鎮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到30%,村莊綠化覆蓋率達到60%。
二、大力實施高原美麗城鎮建設行動
建設高原美麗城鎮示范省,規劃建設綠色城鎮,科學制定城鎮生態保護和建設規劃。打造城鎮生態空間網絡,開展城鎮生態修復、功能修補,啟動城鎮藍綠空間提升行動,因地制宜建設“青山靚、綠水活”的山水城鎮。著力提升城鎮風貌特色,突出高原自然特色、地域文化特征,制定不同區域城鎮風貌指引和管理辦法,劃定城鎮風貌管控區域,加強控制管理,促進城鎮風貌與土地開發強度、建筑高度、建設形態、自然環境、城鎮天際線相協調。建立高原美麗城鎮建設標準體系,制定完善城鎮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等相關標準,提升高原美麗城鎮建設質量,加強老舊小區改造和社區建設。建立智慧城鎮管理體系,推進物聯網、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建設數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城鎮綜合管理服務平臺,整合市政運營、交通運行、應急管理等信息資源,提高城鎮建設管理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累計建成130個美麗城鎮,高原美麗城鎮示范省建設體制機制趨于成熟,城鎮建設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大幅提升。
三、深入開展高原美麗鄉村建設行動
科學規劃村莊布局,有序推進遷并整合,加快落實村莊實用性規劃,科學制定村莊建設管控規則,提高村莊整體建設品質,打造高原美麗鄉村升級版。實施鄉村建設行動,統籌縣域城鎮和村莊規劃建設,完善鄉村基礎設施,推動市政公用設施向鄉村延伸,把鄉鎮建成服務農牧民的區域中心。加強農房與村莊建設管理,保留鄉村特色風貌,打造特色傳統民居,提高農房設計水平和建設質量。開展農牧區人居環境綜合整治提升行動,統籌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與農村生活污水、畜禽糞污、水產養殖污染、種植業面源污染等治理工作。加快縣城排水管網向周邊村莊延伸,推動農牧民集聚區生活污水分散處理。推進農牧區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和資源化利用,推動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向農牧區延伸,建設農牧區中小型規模垃圾填埋場、中轉站和收集站。到2025年,高原美麗鄉村建設實現全覆蓋,農牧區戶用衛生廁所基本普及,有污水處理能力的村莊占比達到20%。
第五節 積極應對氣候變化
一、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
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以能源綠色低碳發展為關鍵,全面推進重點領域節能減碳,持續降低單位能耗和碳排放強度。促進農業固碳增效,培育生態產業,推動新興技術與綠色低碳產業深度融合,提升服務業低碳發展水平。嚴格落實高耗能行業能耗限額標準,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開展零碳低碳試點示范,加快零碳產業園區建設。推動低碳技術重點實驗室、低碳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加大對碳減排重大項目和技術創新扶持力度,建立能效清單目錄,推廣節能先進適用技術。有序推進碳中和,鞏固生態系統碳匯能力,提升生態系統碳匯增量。加快開展草原、土壤、濕地、冰川、凍土等固碳增匯計量監測方法和實施途徑研究,建立省級生態系統碳匯監測核算體系,開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試點示范。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52.2%。
二、全面控制溫室氣體排放
加強溫室氣體監測站網建設,開展溫室氣體統計核算,編制溫室氣體排放清單。構建重點區域、重點行業溫室氣體監測體系,提升大氣二氧化碳、甲烷等主要溫室氣體監測、污染源溫室氣體排放量核算、燃料元素分析等能力,探索大尺度區域含氟溫室氣體和甲烷等排放監測。擴大可再生能源應用,著力保護好高原凍土碳庫。加強甲烷、氫氟碳化物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管理,實施含氟溫室氣體和氧化亞氮排放控制,推進測土配方施肥、新型肥料應用,減少農田氧化亞氮排放,建設畜禽養殖場沼氣工程,加強污水處理廠和垃圾填埋場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到2025年,溫室氣體排放得到有效控制,部分重點地區、重點行業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
三、提升應對氣候變化能力
開展適應氣候變化示范試點研究,制定適應氣候變化行動方案。強化青藏高原生態大數據集成,推進數據資源開放共享。實施生態文明氣象保障工程,開展重點生態功能區氣象影響評估,加強氣候變化監測網建設,提升高原極端天氣氣候事件監測預警能力。強化市政、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礎設施氣候韌性,提高農業、林業等重點領域氣候適應水平,提升氣候敏感區、生態脆弱區氣候適應能力。完善現代化氣候治理政策體系,推動應對氣候變化要求納入“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將應對氣候變化內容納入國土空間開發、生態環境保護、資源能源利用、城鄉建設等領域制度建設。到2025年,應對氣候變化政策體系初步建立,西寧市創建為國家氣候韌性城市試點。
第七章 提升生態系統持續性,打造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新高地
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體理念,堅持自然恢復為主、人工恢復為輔,協同推進山上山下、地上地下、岸上岸下、流域上下游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統籌實施各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構建全域保護和系統治理新格局,促進自然生態系統質量整體改善。
第一節 增強主要生態系統功能
一、加強草原生態保護和修復
推進草地生態系統保護,采取適度封育、補播改良、人工種草等適度干預修復措施,差別化治理中度以上退化草地,加大黑土灘黑土坡治理。全面落實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落實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總結推廣實現草畜平衡的經驗和模式。加強征占用草原審核審批管理。落實草原承包經營制度,引導鼓勵按照放牧系統單元實行合作經營。推廣多種劃區輪牧方式,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合理布局發展規;B殖基地和標準化人工飼草料基地,推行“自繁自育、牧繁農育”等生產模式。完善草原監測和管理體系,適時組織開展草原資源專項調查,健全完善草管員制度。持續開展退化草地人工恢復治理,加大以黑土灘為重點的中重度退化草地綜合治理,研究推廣重度退化草地的恢復治理適用技術體系,規范開展草原生態修復治理設計施工。強化草原火災監測預警和防控體系建設,加大鼠蟲害、毒害草等草原生物災害防治。到2025年,實施草畜平衡2106.7萬公頃,草原禁牧1866.7萬公頃,治理黑土灘型退化草地42.7萬公頃。
二、提升森林生態系統質量
完善天然林管護制度,實行全面封禁、永久保護,建立健全天然林用途管制、保護修復效益監測評估制度。推進林地保護修復和更新,開展封山育林、封沙育草,對重點生態林和高海拔植被恢復困難、林木覆蓋度低的地區實施全面封育,重點在生態脆弱區25度以上坡耕地和嚴重沙化耕地實施退耕還林(草)。加強以防護林為主的生態廊道建設,重點開展大江大河干支流兩岸和生態脆弱區的生態修復。加快天然林區智能防控體系建設,加強森林防火、病蟲害防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保護站點優化整合及標準化提升改造工程。統一劃分天然林與公益林管護責任區,實施天然林保護管理責任書制度,建立與農牧民和村社聯防共管機制。推動有機特色經濟林果業提質增效,做精東部沙棘,做強西部枸杞,做優南部藏茶,做深河湟雜果,加大有機林果業標準化基地建設,著力打造河湟谷地百里長廊經濟林帶,建立一批林下綠色種養循環產業發展示范區。到2025年,天然林保護面積440.54萬公頃、國家公益林面積397萬公頃,修復退化林地6.95萬公頃,實施封山(沙)育林(草)25.1萬公頃。
三、加強濕地生態保護和修復
完善濕地總量管控制度和分級管理體系,制定、修訂省級重要濕地和一般濕地認定標準和管理辦法,積極申報國家(國際)重要濕地。健全完善濕地保護管理體系,嚴格濕地資源用途管控,完善重要濕地占用制度。開展青海湖鳥島、扎陵湖、鄂陵湖等重要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建設小微濕地。加強河湖水域岸線空間管控和修復,逐步退還河湖水域岸線空間,加大河湖水位變幅區水土保持林、人工濕地等自然生態緩沖帶建設,修復河湖水系自然面貌。加強對阿尼瑪卿雪山、格拉丹東雪山群、玉珠峰冰川等常態化觀測,建立重要雪山冰川觀測體系,加強重要鐵路、公路沿線凍土監測,開展全球氣候變化對雪山冰川影響和氣候變化研究。劃定雪山冰川封禁保護線,開展江河源頭水源型冰川保護,科學實施人工增雨雪。到2025年,濕地面積不低于510萬公頃。
四、加強荒漠化綜合治理和水土保持
健全沙化土地封禁保護修復制度體系,完善沙區天然植被保護、資源開發利用監管及國家沙漠公園制度。持續開展精準治沙,引入化學治沙手段,推進沙化封禁保護區、防沙治沙綜合示范區等建設,鞏固提升建設成果,構建網、帶、片與喬、灌、草相結合的沙地治理模式。實施黃河源頭沙化土地治理、“三灘”荒漠化治理、青海湖周邊沙化土地治理和青藏鐵路、公路沿線沙化土地治理等重點工程。因地制宜發展沙產業,穩步發展沙生枸杞、沙棘、肉蓯蓉、甘草等種植基地,積極發展光伏治沙。以河湟谷地、黃河源頭區等水土流失嚴重區域為重點,加強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到2025年,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積35萬公頃,治理水土流失面積1800平方公里。
第二節 統籌治山治水治城
一、統籌推進城市生態環境修復
按照“修山育林、凈田治河、修復宜居、增容保水”思路,統籌推進城市生態環境系統化治理修復。鞏固“城市雙修”成果,科學復綠城市受損山體、水體和廢棄地,加強城市周邊山體、廢棄工礦地生態修復,打造綠河谷、綠山廊。實施城市更新行動,穩步擴大城市綠地系統,留白增綠、拆違建綠、見縫插綠,加強立體綠化,加強綠道網絡建設,實現城鄉綠地連接貫通。加強城市周邊泄洪道生態修復,有序拆除泄洪道內建筑,建設生態景觀。完善城市公園體系,實施一批精品公園游園建設工程,不斷完善城市綠地服務居民休閑游憩、體育健身、防災避險等綜合功能。鞏固西寧市國家森林城市創建成果,加快創建海東市國家森林城市,創建一批園林城鎮。推動海綿城市建設,推進雨污分流改造,加大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
二、實施城市河湖生態修復
推進城市內河水系生態治理及景觀小微濕地建設,推動主要河道形成岸綠水清、點線輝映、人水相親的城市生態軸帶。合理劃定河湖管理范圍和水利工程管理與保護范圍,依法依規確定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的土地權屬,禁止侵占河湖水域岸線,維持城市水循環所必要的生態空間。因地制宜做好河湖水系連通,恢復河流、湖泊、洼地、濕地等自然水系互通,實施好湟水流域、柴達木盆地水系連通工程,建設西寧市高原城市水網。
第三節 協同工程治理和適應性管理
一、構建協同聯動的實施管理機制
建立以生態修復單元為整體的系統化治理模式,著力破解國土空間生態要素的綜合性與管理事權的部門化、生態空間的連續性與空間區域的政區化問題。強化信息資源共享和業務協同機制。推動構建跨省區生態工程實施合作機制,建立創新協作聯動、流域綜合修復聯動、協同減排聯動和執法司法協調聯動機制,共同推進交界地區地理單元的整體性保護和修復。
二、推動生態修復工程全過程管理
提高規劃和工程設計水平,加強工程設計的規范管理,轉變以生態要素為主設置重點工程、以條線為主推進工程的治理模式,積極探索建立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的長效治理體系。分類制定修復工程技術規范,強化竣工驗收管理,推動過程整改和績效提升。推動管理體系與實際工程結合,建立環境工程管理規范。探索重大生態工程“項目管家制”,推行全過程第三方監理和咨詢服務。開展依效付費模式試點,推進工程融資向效果導向和依效付費機制轉變,加大對實施按效付費項目的政策引導和支持力度。加強工程項目后期維護和管理,統籌安排工程后續維護資金,明確后續維護責任主體。
三、加強生態修復工程監測評價
加強生態大數據、物聯網技術等在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體化保護和修復中的應用,對整個區域生態環境要素、工程監測要素進行定期監測,構建生態修復單元內地質環境、草地、林地、濕地、沙化土地、水文水資源、水土保持、氣象要素、環境質量、冰川凍土、生物多樣性等監測網絡。建立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林草、財政、發展改革等部門協同聯動管理機制。建立定期審議機制,聘請專家團隊開展全程指導和監督,完善技術方案和管理。探索建立差異化生態修復考核評價體系,開展后期修復成效跟蹤監測評估。
第八章 提升生態系統多樣性,打造生物多樣性保護新高地
立足青藏高原高寒生物多樣性特點和保護需求,統籌考慮生態系統、物種多樣、遺傳多樣和景觀多樣,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提升和改善野生動植物棲息地質量,加強野生動植物保護和監管,完善野生動植物種質資源保存體系,強化入侵物種危害防控,確保重要生態系統、生物物種和生物遺傳資源得到全面有效保護。
第一節 優化完善生物多樣性保護空間格局
一、加強野生動物棲息地生態保護
開展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棲息地現狀調查評估,建立重要物種棲息地檔案,建設野生動植物及棲息地保護數據信息管理系統,擴大野生動植物重要棲息地保護范圍。劃定生物多樣性保護小區,強化對保護小區內典型生態系統、珍稀、瀕危和特有野生動植物物種天然集中分布區的保護,合理布局建設保護設施,減少人為活動干擾。加強對典型高原生態系統、江河源頭和高原湖泊等濕地生態系統保護,科學規范開展重點生態工程建設,加快恢復物種棲息地,加強對候鳥重要繁殖地、停歇地和越冬地巡護監管。加強重點珍稀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建設,改善水生生物棲息地生存環境。到2025年,完成三江源和祁連山(青海區域)兩個國家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野生動植物本底調查與生物多樣性保護成效評估。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物種數保護率達到80%。
二、加強野生動植物就地保護體系建設
加強以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為主的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保護監管,明確重點生態功能區生物多樣性保護和管控政策。嚴格控制漁業養殖強度,落實休漁禁漁期制度,實施好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十年禁漁,嚴格落實黃河禁捕,鞏固青海湖封湖育魚成果,天然湖泊實現零捕撈。科學建設生物廊道,對野生動物遷徙及魚類洄游廊道、關鍵區域、重要節點進行空間預留。推行草原網圍欄建設工程矢量上圖,系統推動圍欄拆除和優化,推動野生動物物種繁殖傳播或原生生境的保護與恢復,促進物種遷徙和基因交流。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通過建立生態島、保育區的方式,連通城市破碎生態板塊,增強片段化保護區間的連通性,構建城市生物多樣性保護網絡。合理布局建設物種保護空間體系,重點加強珍稀瀕危動植物、旗艦物種和指示物種保護管理,明確重點保護對象及其受威脅程度,對其棲息生境實施不同保護措施。選擇重要珍稀瀕危物種、極小種群和遺傳資源破碎分布點建設保護點。持續推進各級各類自然保護地、城市綠地等保護空間標準化、規范化建設。
三、完善野生動植物遷地保護和救護體系
健全野生動物收容救護體系,完善青海野生動物救護繁育中心功能,強化救護繁育基礎設施設備和場地、專業人員配備。完善收容救護野化放歸流程,跟蹤關注涉案野生動物的最終去向、后續存活情況。建立重點保護野生植物繁育基地、種質資源庫,對珍貴、稀有、瀕危野生植物資源進行遷地保護、離體保存、回歸補植等保護措施。推動建設西寧國家植物園,推進實施珍稀植物遷地保護?茖W構建珍稀瀕危動植物、旗艦物種和指示物種的遷地保護群落,加強棲息地環境遭嚴重破壞重點物種的替代生境研究和示范建設,實行野生動物馴養繁殖管理,推進特殊物種人工繁育和野化放歸。到2025年,西寧國家植物園建設有序推進,重要野生動植物種遷地培育基地初步建成。
第二節 構建特有生物遺傳資源保存體系
一、建立青藏高原野生動植物基因資源保護體系
推動建立青藏高原野生生物遺傳資源國家基因保存庫,打造生物科技科普教育基地。健全生物遺傳資源管理體制,實現生物遺傳資源保護、管理、研發方面的信息共享、成果共享。探索建立生物遺傳資源督察機制,定期開展專項行動,依法查處各類破壞生態環境、損害生物遺傳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強化生物遺傳資源保護意識,開展生物遺傳資源教育,不斷提高保護生物遺傳資源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二、推動高原特色種質資源保護
推進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工程,培育“育繁推一體化”現代種業體系,推進國家作物種質資源青海復份庫建設,打造農作物良種北繁高地,建立農業種質資源原產地和異地保護相結合、活體保護和遺傳材料保存互為補充的保護體系。加強油菜、青稞、馬鈴薯、枸杞、沙棘、白刺、冬蟲夏草、大黃、紅景天、藏茵陳、青貝母、蕨麻等優勢特色生物資源撫育和保護,完善種質資源分級分類保護名錄與分類分區保護機制。推進林草種質資源保護,加大具有青藏高原地區特色的優良鄉土樹種示范保護和培育推廣,加快良種牧草、生態型優良草種選育和小粒種擴繁擴育,高質量完成草種核心技術攻關“揭榜掛帥”,建設鄉土草種繁育基地。深入實施畜禽良種聯合攻關和畜禽遺傳改良計劃,擴大牦牛、藏羊等畜種育種優勢,推動高原特有畜禽品種保種選育與開發利用。建設青藏高原野生植物種子庫和植物離體庫,針對極小種群和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組織開展種質資源收集保藏工作。到2025年,野生動植物遺傳資源調查取得積極進展,生物遺傳資源收集保藏量穩步提升。
三、創新生物多樣性可持續利用機制
開展新遺傳資源和作物病蟲害發展動態調查研究,加強野生動植物種質資源保護和可持續利用。規范生物資源開發利用,科學引導生物資源人工繁育和培育種植,壯大生物資源產業。構建高原特色生物資源安全保障和開發利用技術標準體系,重點突破特色生物資源深度開發關鍵技術,積極發展生物制造、生物醫藥和生物農業等產業。深化高效活性成分生物制品、特色保健品開發和精深加工技術研究,推動生物資源的規模化綜合利用。開展中藏藥深度研究,爭取開發一批新產品、新劑型,提高標準化、規范化、產業化水平。推動生物技術在農業、食品、醫藥、環保等領域的應用示范,實施特色生物資源綠色智能高效深度開發工程,加強優勢特色生物資源撫育保護和生物制品、特色保健品深加工,促進生物產業高質量發展。
第三節 加強生物安全管理
一、構建生物安全風險監測預警體系
實施生物遺傳資源及其相關傳統知識調查登記,建立生物遺傳資源信息平臺,促進生物遺傳資源獲取、開發利用、進出境、知識產權保護、惠益分享等監管信息跨部門聯通共享。統籌布局生物安全基礎設施,建立健全生物技術環境安全評估與監管技術支撐體系,充分整合現有監測基礎,合理布局監測站點,快速識別感知生物技術安全風險。推動生物安全領域省際、國際合作,探索建立區域生物安全共同行為準則。加強動植物疫情口岸檢測防控。全面禁止和懲治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重點區域永久禁止放生行為。到2025年,基本建成縣級以上動物疫病監測監控體系,生物安全應對能力明顯提升。
二、構建生物安全風險防控管理體系
強化重大新發突發傳染病、動植物疫情防范能力,加強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管理,開展大尺度野生動物棲息地環境介質病毒調查,加強畜禽、水鳥、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防控,提升疫源疫病監測站點能力,完善動物疫病可追溯體系。實施植物保護能力提升工程,加強植物災情、疫情和病蟲害防控防治。加強微生物菌劑、抗生素藥物安全使用管理,建設省、市(州)、縣(市、區)三級疾控機構生物安全實驗室網絡和省級菌毒種保藏平臺,提升重點傳染病病原微生物檢測能力。落實國家生物遺傳資源獲取、利用、進出境審批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強化生物遺傳資源對外提供和合作研究利用的監督管理。建立生物安全培訓、跟蹤檢查、定期報告制度,制定風險防控計劃,強化過程管理。到2025年,全省三級生物安全管控體制機制初步建立,生物安全風險管控能力有效提升。
三、防治外來物種侵害
構建外來入侵物種監測預警網絡,建立外來入侵物種普查和監測預警機制,加強外來物種引入審批管理,持續開展“國門綠盾”行動,嚴厲打擊非法引進、攜帶、郵遞、走私外來物種等違法行為。構建外來物種風險評價、監管技術和清除技術支撐體系,針對不同類型入侵生物制定配套監測和應急控制規程。加強宣傳教育,減少在旅游、貿易、運輸等活動中對外來入侵物種的引進。加大對基層技術人員和農民的技術培訓力度,提高群眾預防意識,推廣綜合防治技術。到2025年,現有外來物種入侵風險得到有效控制,外來入侵物種監測能力顯著提升。
第九章 持續提升治理體系效能,打造生態文明制度創新新高地
堅持和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推動自然資源資產管理、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等取得新突破,持續完善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和權責清晰的目標責任體系,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系統集成,推動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走在全國前列。
第一節 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
一、推動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
創新構建分類科學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體系,推進“三權分置”,促進空間合理開發利用。開展自然資源統一調查監測評價,建立以基礎調查在先、專項調查逐步遞進的“1+X”型自然資源調查體系。開展自然資源要素動態監測,建立面向國土空間重點地區的調查監測與預警感知體系,建立自然資源調查監測數據庫,推動調查監測成果數據共享。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清查制度,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建立健全全民所有自然資源所有者權益管理制度,扎實推進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委托代理機制試點,編制省級和試點地區政府代理履行所有者職責的自然資源清單。完善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鼓勵擴大土地有償使用范圍,規范礦業權出讓管理,完善森林、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制定國有森林資產有償使用辦法,嚴格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推進自然資源要素市場制度建設,健全市場體系,實現要素價格市場決定、流動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到2025年,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制度初步建立,三江源、青海湖等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全面完成。
二、完善自然資源利用監管制度
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分區分類實施用途管制,對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重要水源地、文物、耕地等實行特殊保護制度。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嚴守耕地保護紅線,健全耕地保護“田長制”,落實耕地休耕輪作制度,嚴格用途管制,堅持“進出平衡”,優化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布局,確?偭縿討B平衡。嚴格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準入管理,提高戰略性礦產資源整體利用和多礦種綜合利用水平。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監管體系,制定自然資源監管事項清單。建立健全自然資源監管、執法、督察統籌聯動機制,形成部門監管合力。
三、建立健全生態環境責任制度
健全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制度體系,扎實落實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完善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查實施辦法,強化生態環境保護派駐監察,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制度,完善清單管理、定期調度、通報預警、銷號驗收、約談問責等工作機制。加強企業環境治理責任制度建設,確保重點排污企業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建設實現全覆蓋。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強化排污企業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完善生態環境目標考核制度,深入落實省級國家機關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完善年度目標評價考核指標體系,實行差別化考核,健全獎懲機制。到2025年,生態環境目標責任體系更加完善,生態環境考核制度更加高效。
四、構建生態環境保護治理制度體系
全面建立草原、森林、濕地、荒漠、水土流失等生態狀況監測、利用途徑監管及保護成效評估體系。健全環境保護與治理市場體系,有序開放適宜市場提供服務的環境管理領域,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污染者付費+第三方治理”等方式,吸引各類資本積極參與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的投資、建設和運營。健全環境治理信用體系,建立健全環境治理政務失信記錄,完善企業環保信用評價制度,建立排污企業黑名單,完善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強制性環境信息披露。深化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建立生態環境長效保護監管機制,不斷完善河湖長制工作機制,完善省市縣鄉村五級林草長制組織體系,創新城鄉環衛一體化體制機制,建立健全農牧區環境保護長效機制,探索農村生活垃圾處理繳費機制及農村環境整治項目“環保管家”。到2025年,環境保護市場化監管機制初步建立,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執法監管體系全面建立。
第二節 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
一、構建生態產品價值核算體系
建立全省統一的生態產品價值核算指標體系及核算方法體系,探索不同類型和重要生態功能區生態產品價值核算、跨區域生態產品價值核算,推進生態產品價值核算標準化建設,搭建生態系統生產總值(GEP)價值核算與實現服務平臺。組織開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探索具有青海特色的生態產品價值評價方法。建立反映生態產品保護和開發成本的價值核算方法,加快探索建立體現市場供需關系的生態產品價格形成機制,研究建立生態產品商品化的實現路徑和交易標準規則。探索推進GEP核算應用,推動生態產品總值核算結果在政府決策和績效考核評價以及生態保護補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經營開發融資、生態資源權益交易、資金安排等方面的應用,適時開展地區生產總值、地區生態產品總值綜合“雙評價”。到2025年,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工作全面完成,GEP核算體系初步建立,重點地區重點類型生態產品評價機制基本建立。
二、構建生態產品供給體系
開展生態產品信息普查,摸清全省各類生態產品數量、質量等底數,形成生態產品目錄清單,建立生態產品動態監測制度,搭建開放共享的生態產品信息云平臺。深入推進生態產品產業化利用,大力發展綠色有機循環農牧業,高質量發展生物醫藥產業,構建生態文化旅游產品體系,提升生態產品品牌價值。建立綠色供應鏈體系中生態產品標準和監管體系,構建具有青海特色的生態產品認證體系,推動生態產品認證國際互認。建立生態產品質量追溯機制,健全生態產品交易流通全過程監督體系,實現生態產品信息可查詢、質量可追溯、責任可追查。到2025年,生態產品調查機制初步建立,省、市(州)兩級重點生態產品目錄基本完備。
三、構建生態產品交易體系
推動建設生態產品交易中心,打造生態產品供需對接平臺,舉辦全國性生態產品推介活動,組織開展生態產品線上交易、招商,建立生態產品第三方委托經營機制,實現優質生態產品精準供需匹配。建立生態產品利益導向機制,通過政府綠色采購、出臺保障政策、搭建綠色平臺等引導激發企業構建綠色供應鏈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培育優質生態產品需求端。探索有利于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財政稅收制度和綠色金融政策。推進建立林權、水權、排污權等生態資源交易制度,探索政府采購機制。到2025年,適用于生態產品經營的制度框架基本建立,生態產品品牌效益明顯提升。
四、建立健全生態保護補償制度
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統籌運用法律、行政、市場等綜合舉措,逐步擴大補償范圍,合理提高補償標準,不斷健全補償方式,加快健全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分類補償與綜合補償統籌兼顧、縱向補償與橫向補償協調推進、強化激勵與剛性約束協同發力的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完善水流、草原、森林、濕地、沙化土地、野生動物等生態系統保護補償制度及農業生態治理補貼制度,健全依法建設占用各類自然生態空間的占用補償制度,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推動國家生態綜合補償試點建設,完善省對下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辦法。積極推動建立長江(川青段)、黃河(甘青段)流域橫向生態補償機制,爭取中央財政引導支持。加快建立省內重點流域上下游橫向補償機制,推進湟水流域橫向生態補償試點。推進市場化多元化生態補償,健全資源開發生態補償制度,推動生態資源權益交易,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深化綠色金融創新,吸引和撬動社會資金進入生態環境保護領域。
第三節 提升生態環境治理能力
一、建設智慧化生態環境監測網絡
堅持“實現大監測、確保真準全、支撐大保護”總體思路,鞏固環境質量監測、深化污染源監測、拓展生態質量監測,加強現代感知手段應用,系統提升生態環境監測體系和監測能力現代化水平。優化生態環境監測數據平臺,完善“青海生態之窗”功能,建立健全“天地一體、上下協同、信息共享”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和綜合信息網絡,構建生態環境監測“一張圖”。提升污染源自動監控水平,建立覆蓋全要素信息的生態環境物聯感知網絡,實現全省生態環境狀況、污染物排放、環境風險等要素的實時監控、趨勢分析和信息共享。到2025年,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設備安裝聯網率達到100%。
二、完善生態環境監測評價制度
強化生態環境監測統一監督管理,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按照統一組織領導、統一標準規范、統一網絡布局、統一數據管理、統一信息發布的要求,落實統一監測評估職責。推動建立部門合作、資源共享工作機制。優化監測指標項目和評價方法,形成統一標準與因地制宜相結合、地面監測與遙感相結合、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現狀監測與預測預報相結合的生態環境質量評價體系。堅持和完善生態環境監測信息公開、通報、排名、預警、監督機制,提升生態環境質量與污染排放的關聯分析能力。加強生態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監督管理,嚴厲打擊監測數據弄虛作假。到2025年,科學獨立權威高效的現代化生態環境監測和綜合評估體系以及統一監測評估工作機制基本形成。
三、提升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能力
加快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落地,進一步健全完善生態環境監管體制機制。推進生態環境執法規范化標準化建設,完成全省各級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伍服裝、車輛、設備等配置。加快配置無人機、無人船、遠紅外、走航車、便攜式揮發性有機物檢測儀等高科技裝備,實現非現場執法全覆蓋。深化執法稽查,提升執法規范化水平。將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事項納入地方綜合行政執法指揮調度平臺統一管理,加強部門聯動和協調配合,推行跨區域跨流域聯合執法、交叉執法。
四、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科技創新
加快構建新時代生態環境科技創新體系,在綠色發展模式、生態環境治理理念、生態環境科研方法、多技術融合、體制機制等領域取得突破性成果。建設生態環境科技研發體系,加強污染控制、生態保護修復、綠色發展、清潔生產、碳達峰碳中和、環境基準及標準體系等方面的基礎研究和技術研發。建設科技創新平臺體系,加快推進科技創新平臺建設,以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為基礎,謀劃布局生態修復、污染防治、綠色節能、制度設計等研究機構平臺。深入實施“昆侖英才”行動計劃,培育引進一批生態領域領軍人才、高層次創新人才和團隊,在省內高校設立生態文明建設相關學科專業,加快壯大創新人才隊伍。建立生態環境科研支撐體系,完善金融服務科技創新的金融組織、管理和產品體系,逐漸形成支持科技創新的多元融資渠道。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強生態環保領域基礎研究。到2025年,開展一批生態環保、綠色發展領域的重大科技專項攻關,取得一批在國內有重要影響力的創新成果,青藏高原科考成果轉化取得有效成效。
第四節 構建全民參與社會行動體系
一、建立生態文明行為規范體系
大力宣傳推廣落實《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規范》,發出青海省生態文明行動規范倡議書,促進社會大眾牢固樹立社會主義生態文明觀,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現代化建設新格局,強化公民生態環境保護意識。積極開展“綠色細胞”創建行動,廣泛宣傳推廣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增強全民節約意識,建立完善與綠色生活相關政策和管理制度,多領域多層次培育綠色低碳社會。建立完善綠色生活相關政策和管理制度,倡導人人愛綠植綠護綠的文明風尚,提倡節約用水用電,堅決制止餐飲浪費行為。推進統一的綠色產品認證與標識體系建設,建立綠色能源消費認證機制,鼓勵全社會優先使用綠色能源和采購綠色產品及服務。
二、建立生態文明教育宣傳體系
把生態文明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集中推進生態文明知識普及教育,因地制宜開展生態體驗和自然教育,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進學校、進家庭、進社區、進企業、進機關、進網絡,引導全社會樹立生態文明意識。依托世界地球日、六五環境日、世界森林日、世界水日、世界濕地日和全國節能宣傳周、全國低碳日等組織開展主題宣傳活動。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樹立理性、積極輿論導向,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普及生態文明法律法規、科學知識等,加大生態環境公益廣告宣傳力度。塑造推出一批在全省生態文明建設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人物和事跡。加強對社會組織的管理和指導,促進生態環境志愿服務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
三、構建生態環境保護公眾監督體系
健全共建共治共享機制,完善公眾參與制度,及時準確披露各類環境信息,擴大公開范圍,保障公眾知情權,維護公眾環境權益。健全舉報、聽證、輿論和公眾監督制度,完善反饋機制,暢通環保監督渠道。加強輿論監督,鼓勵新聞媒體曝光各類破壞生態環境問題、突發環境事件和環境違法行為。健全生態環境公益訴訟機制,引導具備資格的環保組織依法開展生態環境公益訴訟等活動。
第十章 規劃實施
第一節 深化學思踐悟
把深學細悟篤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作為一項長期的政治任務,與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結合起來,與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青海重要講話和對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結合起來,與貫徹落實省第十四次黨代會精神結合起來,與推動黨史學習教育常態化長效化結合起來,與開展作風建設專項行動結合起來,深刻把握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科學性和真理性、人民性和實踐性、開放性和時代性。將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作為重要內容納入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計劃,開展專題學習研討,作為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必修課、常修課,在學思用貫通、知信行統一上下功夫,轉化為加快打造生態文明高地、建設生態友好現代化新青海的具體實踐。
第二節 壓實主體責任
充分發揮省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對打造生態文明高地的領導作用,按期召開會議,調度有關工作,生態文明建設工作協調辦公室制定生態文明高地建設年度重點工作,指導、推動、督促目標任務落細落地,定期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各成員單位圍繞中心任務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完善工作制度,推動形成合力。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對本地區生態文明建設負責,健全機制、壓實責任,每年向省委、省政府報告年度任務落實情況。建立健全一體謀劃、部署、推進、考核的制度機制,加強統籌協調、上下聯動,做到重大部署有落地實施的施工圖、任務書。
第三節 加大資金支持
主動加強與國家部委的匯報銜接,謀劃實施重大生態保護和修復工程。積極爭取國家對我省差異化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做好國家綠色發展基金項目申報,爭取國家綠色發展基金支持。構建多元化、市場化投融資體系,采用政府性基金、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融資手段,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生態環境保護治理,探索建立“生態銀行”。建立生態管護員報酬隨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動態調整機制。用好用足人民銀行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加大對符合條件的綠色領域信貸支持。管好用好生態環境保護項目資金,撬動金融和社會資本支持我省生態環保領域事業發展。
第四節 夯實法治保障
堅持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嚴格落實《青海省生態環境保護條例》《青海省循環經濟促進條例》《青海省實施河長制湖長制條例》等地方性法規,加快修訂《青海省生態文明建設促進條例》,出臺《青海省野生動物保護條例》,及時清理與上位法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加快完善生態文明建設地方性法規規章體系。積極參與青藏高原生態保護、野生動物保護等國家生態法治建設。完善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生態環境公益訴訟銜接機制。
第五節 開展對外合作
加快落實青藏高原生態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國家戰略,推動建立青藏高原省區聯席工作機制,在氣候變化、科研合作、跨區域水生態保護等領域建立合作機制。積極參與第二次青藏高原綜合科學考察研究,穩妥推進應對和適應氣候變化對外交流合作。依托中國生態環保大會、國家公園論壇、“青洽會”、“一帶一路”清潔能源發展論壇等平臺,積極推進綠色“一帶一路”建設,開展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在綠色發展、應對氣候變化等領域的深度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