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日前,省財政廳、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印發通知,明確從2024年8月1日起,進一步提高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
其中: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預備役人員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傷殘人員的殘疾撫恤金標準從每人每年11390—124410元提高至11964—131880元,增幅為5%~6%。“三屬”(烈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從每人每年30740—39490元提高到31968—41856元,增幅為4%~6%。在鄉復員軍人、參戰參試退役軍人和年滿60周歲農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補助標準增幅均在5%以上。此次提標惠及全省1.6萬名優撫對象,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對廣大優撫對象的關心關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