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江源新聞客戶端訊 4月30日,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三江源國家公園分區管控要求。
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是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重大舉措,保護重要自然生態系統的原真性、完整性,是三江源國家公園建設管理的首要任務,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印發了《嚴格落實三江源國家公園分區管控要求》,明確了三江源國家公園范圍內允許、禁止開展的相關活動事項。
我國的國家公園劃分為核心保護區和一般控制區。三江源國家公園核心保護區是國家公園的主體,面積為10.58萬平方公里,原則上禁止人為活動,在確保主要保護對象和生態環境不受損害的情況下,可以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政策,開展或者允許開展活動。三江源國家公園核心保護區以外的區域為一般控制區,面積為8.49萬平方公里,以生態空間為主,兼有生產生活空間,是當地牧民傳統生產生活區域,也是自然教育和生態體驗的主要場所,一般控制區禁止開發性、生產性建設活動,在確保生態功能不造成破壞的情況下,可以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政策,開展或者允許開展核心保護區允許開展的活動。
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特別強調,《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公園法》正式頒布后,分區管控措施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公園法》規定為準。
(來源:青海日報)